当“挖矿”触碰法律红线:比特币挖矿构成犯罪案件的警示与反思

近年来,随着数字货币的兴起,比特币作为“币圈”龙头,其“挖矿”行为曾被视为通往财富自由的“数字淘金热”,在全球各国加强金融监管、打击非法活动的背景下,比特币挖矿已不再是单纯的技术行为,频频因触及法律红线而演变为刑事案件,从中国全面禁止比特币挖矿,到多国以“非法经营罪”“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”“洗钱罪”等罪名追究挖矿者刑事责任,比特币挖矿的“犯罪化”趋势,为这场狂热敲响了沉重的警钟。

比特币挖矿为何会构成犯罪

比特币挖矿的本质是通过计算机运算解决复杂数学问题,从而获得记账权并生成新的比特币,这一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电力、算力和硬件资源,其法律风险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:

违反国家金融监管政策,构成“非法经营罪”
多数国家对比特币的法律属性明确定位:并非法定货币,而是虚拟商品或投机工具,中国央行等部委早在2013年就明确要求,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比特币相关业务,2021年进一步全面禁止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,在此背景下,大规模组织比特币挖矿,往往被认定为“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”或“未经批准擅自从事金融活动”,符合《刑法》第225条“非法经营罪”的构成要件,2022年四川某地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比特币挖矿案,犯罪嫌疑人以“云挖矿”名义非法集资,涉案金额超10亿元,最终以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。

破坏能源管理与计算机系统,涉嫌“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”
比特币挖矿是“电老虎”,全球挖矿年耗电量一度超过挪威全国用电量,双碳”目标下,各地严控高耗能项目,而挖矿企业常通过窃电、违规用电或接入国家电网“挖墙脚”,严重破坏能源管理秩序,部分挖矿团伙为提高算力,入侵计算机系统、控制僵尸网络进行“恶意挖矿”,这种行为符合《刑法》第286条“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”的定义,2021年云南某警方通报,一犯罪团伙通过入侵高校计算机服务器,利用学术资源挖矿,造成系统瘫痪及电费损失,最终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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